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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084049/2024-00062
发布机构: 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3-26
信息名称: 188体育:印发沛县开展“乡村著名行动” 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沛政办传〔2024〕7号

188体育:印发沛县开展“乡村著名行动” 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湖西农场管委会,县各相关单位:

为大力提升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助力乡村振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沛县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188体育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沛县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实施方案

为大力提升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民政部《188体育: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民函〔2023〕44号)、省民政厅《188体育:印发〈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民区(2023)10号)、《中共徐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88体育:印发徐州市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徐委农办﹝2023﹞26 号)和《徐州市民政局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徐民区(2023)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188体育:地名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市相关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乡村地名建设和地名服务工作力度,以建立地名文化保护名录为抓手,推进乡村文化保护;以树立乡村地名品牌为抓手,推动特色产品走出去,带动本地经济发展;以丰富服务形式为抓手,提高乡村地名文化可见度,夯实乡村地名基础建设,推动我县“乡村著名行动”有效落实。

二、目标任务

通过3年的时间,沛县特色“乡村著名行动”工作模式基本形成。该模式旨在实现乡村地名及其标志设置的广度、密度、精细度基本符合乡村治理需要,乡村地名公共服务信息基本满足各领域规范使用,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基本能够适应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生产生活需要,助力乡村振兴的成效明显增强。

(一)建立健全乡村地名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江苏省地名管理条例(修订)》,制定乡村地名管理制度,提升乡村地名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通过加强乡村地名管理,把乡村地名规范起来,彻底改变乡村地名命名的“无序状态”。

(二)乡村地名命名设标。实现镇村地名标志设施标准化全覆盖。系统梳理自然地理实体、乡村居民点、乡村道路街巷、乡村公共服务设施、乡村旅游景点等命名设标现状及问题,按照《地名管理条例》规定,结合镇村地名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对“有地无名”的规范命名,对“有名无标”的设置地名标志,织密乡村地名密度,健全乡村地名标志导向体系。

(三)乡村地名采集上图。加强乡村地名信息采集更新,依托“乡村著名行动地名信息采集上图”小程序,将自然地理实体、乡村居民点、乡村道路街巷、乡村公共服务设施、乡村旅游景点等地名信息全面采集入库,准确规范标注上图,便利乡村百姓出行导航。以图上标注的乡村地名为“锚点”,引导当地群众自主采集上传农家乐、种植养殖基地、农业合作社、快递物流点等惠农助农兴趣点,方便快递进村、农产品进城。

(四)乡村特色资源宣传推广。深入挖掘乡村地名文化资源,采编地名故事,依托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和“百度百科”等平台,在互联网上宣传推广乡村优秀地名文化、文化旅游资源和特色农产品,助力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五)乡村地名信息服务应用。建立健全镇(街道)村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机制。加大乡村地名信息共享应用力度,积极为当地政务管理服务、基层社会治理、快递电商发展、文化旅游资源开发、数字乡村建设等方面提供地名信息服务,鼓励支持社会各界参与地名信息开发应用,更好满足数字乡村建设和人民群众多样化的地名信息需求。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4月中旬)。召开动员部署会议,明确“乡村著名行动”的目标、任务与重要意义,确定各部门、各乡镇的具体职责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湖西农场管委会)

(二)调研制定乡村地名管理工作制度(2024年6月底前完成)。依据《地名管理条例》制定《沛县乡村地名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明确乡村地名命名申报审批程序、乡村地名标志设置和管理责任;各镇(街道)协助做好乡村地名信息服务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公安局、城管局、资规局、住建局、交运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县志办、邮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三)全县镇级道路地名命名设标(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完善乡镇地名规划,推动镇级和园区道路命名和设标工作,消除镇级和园区辖区内道路“有路无名”“多地一名”“一地多名”等现象,实现镇级和园区道路标志设置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城管局、资规局、住建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湖西农场管委会)

(四)健全乡村地名标志导向体系(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完善村庄标志、门牌标志和河流等自然实体标志设置,实现村(居)、自然村庄、门牌号标志全覆盖;完善农村地名导向标志,实现县道以上公路与村道相交点的导向标牌全覆盖;鼓励结合乡村地名建设现实需求,探索创新乡村地名标志形式,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开展“码”上闻名活动,打造沛县乡村地名新形象,在乡村地名标志上统一设置二维码,介绍乡村概况、历史文化、特色产业等内容,推动乡村地名文化的传承与利用,进一步丰富乡村地名标志的内涵,打造融乡土气、时代感、文化性、智能化于一体的特色乡村地名景观,擦亮美丽乡村地名“名片”。(责任单位:县公安局、水务局、交运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湖西农场管委会)

(五)乡村地名信息化建设(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利用“乡村著名行动地名信息采集上图”小程序,加大乡村地名信息采集汇集力度,实现乡村地区自然地理实体、居民点、道路街巷、交通水利、公共服务、文化旅游、农业产业等地名信息的应收尽收、常态更新和规范上图。系统推进红色地名资源、遗址古迹、古代建筑、乡村休闲旅游设施等特色地名信息采集上图。积极发动群众自主上传快递点、村邮站、农家乐、采摘园等兴趣点,提高图上地名的感知度和活跃度。(责任单位:县住建局、交运局、水务局、文旅局、农业农村局、邮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湖西农场管委会)

(六)乡村地名文化建设(2024年4月至2025年12月)。深入挖掘整理乡村地名文化,采集整理地名故事,制作古镇、古村专题地名故事短视频;开展“大地有名”“山水有名”“家乡有名”等乡村地名文化推介宣传活动,推进地名文化进展馆、进学校、进社区;选取乡村地名文化和特色资源丰富、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较为完备的村作为地名文化建设重点村,充分利用好村庄地名标志、乡村文化墙、电子显示屏等阵地,打造乡村地名文化新亮点。(责任单位:县民政局、文旅局、县志办、融媒体中心,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湖西农场管委会)

(七)巩固提高阶段(2026年1月至2026年12月)。认真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对照上级要求和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深刻查找、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完善乡村地名管理服务机制,逐步形成乡村地名服务长效机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乡村著名行动”的重要意义,积极争取镇(街道)党委政府的支持,充分发挥各级地名管理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分工合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形成政府领导、民政牵头,公安、农业农村、资规、住建、交通、水务、文旅、县志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突出示范引领,做好试点宣传。坚持边探索、边实践、边总结,加强对“乡村著名行动”经验的总结推广,突出先行区示范样本、典型案例和工作经验的宣传。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注重新闻媒体的正向引导作用,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媒体,加大“乡村著名行动”宣传力度,全方位展现“乡村著名行动”取得的成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主动参与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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