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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px_zrghj/2025-00030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 2025-04-23
信息名称: 188体育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沛征补安置〔2025〕12号
文号: 沛征补安置〔2025〕12号

188体育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沛征补安置〔2025〕12号

 沛征补安置〔2025〕12号

(本公告为第1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沛拟征告〔2025〕5号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敬安镇敬安一社区、敬安一社区建国片、小韩口村、小韩口村小韩口组范围内。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图。

实际征收土地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土地现状如下:

1.拟征收敬安镇敬安一社区集体所有土地0.0985公顷,其中农用地0.0985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2.拟征收敬安镇敬安一社区建国片集体所有土地2.3119公顷,其中农用地2.3119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3.拟征收敬安镇小韩口村集体所有土地0.0006公顷,其中农用地0.0002公顷、建设用地0.0004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4.拟征收敬安镇小韩口村小韩口组集体所有土地0.2952公顷,其中农用地0.2952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三、征收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是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可以依法实施征收的情形。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市政府188体育: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补偿方式和标准为:

1.农用地和建设用地执行标准为区片综合地价4.9万元/亩(其中,农用地安置补助费2万/人,计入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

2.未利用地执行标准为综合地价3.43万元/亩。

(二)青苗补偿标准

按《市政府188体育: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补偿方式和标准为:按照相应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0.5倍计算。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补偿按《市政府188体育: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徐政规〔2023〕11号)的规定标准执行。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188体育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的安置和*188体育按照《省政府188体育:印发江苏省被征地农民*188体育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87号)文件规定执行。不满16周岁的安置人员不作为被征地农民参加城乡*188体育,其本人的安置补助费由188体育按规定足额支付。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在188体育门户网站(www.px.gov.cn)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它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23日。

2.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截止2025年5月23日)提出,实名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意见最迟应于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提交地址为:沛县沛公路金融中心A1座1015室(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16-68869731;邮编:221600)。以邮寄方式寄送书面意见的以寄达邮戳日期为准。书面意见应明确、具体,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明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3.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虽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级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188体育将依法组织听证,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4.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即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5月23日,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如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附图: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188体育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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