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沛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23-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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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徐州市检验检测中心: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根据省市场监管局部署要求,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作用,值此暑期学生配镜高峰,经研究决定,开展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眼镜制配场所计量专项检查
依据《眼镜制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重点检查:眼镜制配场所遵循计量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是否建立计量管理制度;是否按照要求配有相应的计量器具,如焦度计(屈光度计)、验光仪、验光镜片组等计量器具的配备情况;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是否按规定登记造册并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经计量检定不合格计量器具的情况;受理和处理举报投诉有关情况。
根据市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对验光配镜企业(即眼镜店)计量专项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
其余眼镜制配场所,包括医院眼科(或眼科诊所)、视力保健机构等,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选择检查单位并开展检查工作。
二、对2022年专项检查情况开展“回头看”
对2022年眼镜制配场所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违规违法行为,已经完成整改的,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核查是否整改彻底;正在开展整改的,要持续跟踪,确保整改到位;对尚未完成整改的,要紧抓不放、一抓到底,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对整改不到位、拒绝整改的,要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
三、检查时间
2023年8月底前完成。
四、检查要求
(一)对验光配镜企业(即眼镜店)的“双随机、一公开”计量专项检查,由市局统一部署,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检查单位名单由市局统一抽取,并通过内网市场监管信息(双随机)平台发送各县(市)、区局。
(二)各县(市)、区检查人员按照《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工作指引》实施检查,填写检查表,检查表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或企业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者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三)检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在9月10日前,使用省市场监管信息(双随机)平台完成检查结果回填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及“回头看”结束后,各地要及时总结此次行动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全面反映此次计量监督检查和“回头看”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成效以及下一步主要措施等,同时认真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回填工作。总结材料请于9月10日前报送至市局计量处。(邮箱:xzjlc6427@126.com)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1日